韩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)于2015年8月经韩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,为市财政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。
公积金中心内设办公室、管理科(资金科)、计划财务科、信贷科4个科室。
公积金中心的主要职责:
(一)负责编制、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、使用计划;
(二)负责记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、提取、使用等情况;
(三)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;
(四)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、使用;
(五)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;
(六)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、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;
(七)承办韩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