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全面了解、准确掌握村级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情况,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管理与监督,根据陕办发(2012)23《关于建立健全村干部补贴制度的意见的通知》、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(试行)》、中共韩城市委办公室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提高村干部任职报酬发放标准的通知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管理考核的基本原则:
考核农村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、客观公正、注重实绩、群众公认的原则。考核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目标,采用绩、奖、惩相结合的管理机制,全面提高农村干部的管理水平。
二、管理考核的对象和范围:
村组在职党支部书记、副支书、村民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、村监委会主任、村会计、妇女主任、治保主任、组长等干部。
三、管理考核的内容及指标体系:
(一)管理考核的内容包括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,共性目标包括思想政治素质、组织领导能力、工作作风、廉洁自律等方面;个性目标包括各干部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各镇、办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。
(二)考核的指标体系:村级干部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的办法,分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考评两部分,其中共性目标考评占30分,个性目标考评考核占70分。
三、管理考核的基本方法:
(一)村干部考核的组织由各镇、办党委牵头组建考核小组,负责考核工作。
(二)考核方式是由考核小组组织召开由村三委会成员、村党员、村民代表等参加的考核会议,由村干部分别作述职报告,然后由参会人员根据村干部的述职情况进行考评打分,村三委会成员、村党员、村民代表的分值占总分值的40%;考核小组的分值占60%。
(三)最后由考核小组负责汇总出每个干部的考核总分值。
四、管理考核的奖惩:
(一)村级干部个人最终考核成绩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,70-90分为称职,60-70分为基本称职,60分以下为不称职。
(二)考核为优秀的村干部不超过镇办村级干部总数的10%。
(三)村干部享受的固定补贴分为岗位补贴和绩效补贴两部分。岗位补贴:村干部享受的固定补贴的60%为岗位补贴。绩效补贴:村干部享受的固定补贴的40%为绩效补贴。补贴发放按照中共韩城市委办公室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提高村干部任职报酬发放标准的通知》规定执行。
(四)经过考核,称职以上的干部享受全部岗位和绩效补贴,优秀干部年终另外享受500元优秀奖励;基本称职干部享受全额岗位补贴和50%的绩效补贴;不称职干部和被一票否决的干部只享受岗位津贴,不享受绩效补贴;任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承担刑事责任的干部,自立案当月起停止享受所有补贴;因其他原因停职的,停止享受所有补贴。
(五)岗位补贴按照两办文件精神每月按程序发放,绩效补贴年末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。
(六)本年度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实行个人一票否决,个人最终考核成绩为0分。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查处的。②村组财务统管不到位(组有村管、村有镇管)的、财务公开不及时的、不及时报账的。③村干部带头参与越级上访的。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。⑤超过3个月不履行相应职责的。⑥干部带头阻拦重点工程,造成恶劣影响的。
五、附则:
(一)农村干部考核细则(含考核计分标准)由各镇、办根据各自实际制定,报市农业局备案,农业局依据各镇办的考核细则审核村干部的绩效补贴。
(二)本《办法》自2013年7月1日开始执行。